个税梳理预报重点和建立框架一般收入特



税额计算!

前言

学完个税后我们应该留下什么呢?首先要留下的内容是获得的收入究竟是应征、还是不应该征、还是免征,在征的情况下按什么征?概念要非常清楚。然后要留下的内容就是怎么算税,也就是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算税的时候一定要清楚一般情况下怎么算?特殊情况下又怎么来算?最后一定要知道在综合所得里如何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要求是什么?学完个税后,我们至少应该熟知这三大类,内容非常丰富!

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计算个税当中有一般情况与特殊情况之分,一般情况下考核居民个人的工资、劳务、租房、卖房、股息、中奖等;特殊情况下考核年终奖、股票期权中的行权、拍卖(按特许权还是按财产转让)等。

居民与非居民!

一、居民个人四项所得与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在计算税额上的区别:

应纳税额的计算中最重要的就是居民个人的综合四项,与非居民的四项所得是有很大差别的。

1、工资薪金(扣除标准不同,使用的税率也不同)

居民个人的工资是预扣预缴,实行的是累计预扣法,在预扣时就可以享受减费用、减三险一金、减专项附加,使用的是年综合税率表。即,本期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是直接代扣代缴,而且代扣时只准减去的费用,使用的是月税率表。即,应纳税额=(月收入-元)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劳务报酬(扣除标准不同,使用的税率也不同)

居民个人获得的劳务报酬也是实行预扣预缴,预扣时一定要分元以下与元以上,以下的:固定减,然后乘以20%的预扣率。即,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元)

20%;以上的:减20%的费用,也就是打八折,适用三级累进税率。即,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

(1-20%)

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而非居民个人代扣代缴时绝对不分以下与以上,直接适用打八折,打完八折后直接适用七级累进月税率表计算纳税。即,应纳税额=每次收入

(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稿酬(扣除标准不同,居民个人有元的划分,非居民个人不分,直接打5.6折;适用税率也不同,居民个人适用比例税率20%,非居民个人适用七级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获得的稿酬也是预扣预缴,也分元以下与元以上。元以下的:固定减元,然后乘以20%的预扣率,与劳务不同的是享受七折优惠。即,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元)

70%

20%;元以上的:减20%的费用,打完八折后再打七折。即,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

(1-20%)

70%

20%,适用的都是比例税率20%。

非居民个人获得的稿酬代扣代缴时,首先是不区分元以下与元以上,都是打完八折后再打七折,然后是直接适用七级累进月税率表。即,应纳税额=每次收入

(1-20%)

7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特许权使用费

居民个人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仍然实行预扣预缴,仍然有元的划分:元以下减固定元,乘以20%的比例税率,元以上减20%费用,乘以20%的比例税率;非居民个人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依然实行代扣代缴,不划分元以上与以下,直接打八折,与劳务报酬一样,适用的是七级累进税率。

上述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综合四项比较之后还没结束,居民个人的综合四项先预扣预缴后还得参加年终的汇算清缴,而非居民个人同样获得的四项收入,只是代扣代缴,没有汇算清缴。

“个体”经营所得!

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所得)

要弄清楚扣除标准,这三类主体虽然都核算的是年所得额,但有哪些成本、费用与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是一样的,有哪些成本、费用是与企税的扣除标准不一样的。

1、这些人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与企税相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只能按每年元的标准扣除,超过就得纳税调增,企税不存在这种情况。

2、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个体工商户的,其40%视为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其财产具有完整性、独立性,因此它与投资者个人、家庭生活混在一起的费用是绝对不准税前扣除的。

3、同样是拨缴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工资总额的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而法人企业在工资总额的8%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再按照“经营所得”税目缴税,法人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股红”得先进企业利润,再缴纳企税,分红给个人投资者的,其再缴纳个税。

个人房屋租赁!

三、个人房屋租赁涉及的税金的计算:

个人房屋租赁在核定所得额时,在减去固定的元和20%的费用之前还可以扣除哪些税费?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一定是用不含增值税的月租金乘以一个征收率(先计算增值税是难点),再乘以一个城建税税率与附加费费率之和。征收率是1.5%,还是5%,主要看出租的是住房?还是非住房?税率与费率之和,要么是7%+3%+2%,要么是5%+3%+2%。

2、房产税:用不含增值税的月租金乘以房产税税率,税率要么是12%,要么是4%,取决于住房与非住房。

3、最后核定个人所得税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20%(10%,个人住房出租有优惠)。

租赁房屋属于分类所得,一定分元以下与元以上:元以下的,应纳税额=

20%(1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

(1-20%)

20%(10%),就不是固定减元了。

特殊收入!

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处理(特殊收入)

首先要分清特殊收入的税目的准确界定,按什么征?然后要掌握不同的特殊收入应纳税额的特殊计算方法!

1、归到综合所得中“工资、薪金”税目的特殊收入:①员工的劳动分红,不是股份分红;②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收入;③股票期权中的“行权”时获得的收入(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中的“授权”时可计算的收入(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④凡是提前退休拿到的补贴、凡是减员增效内退获得的补偿、凡是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只要缴纳个税的,都归到工资薪金税目;⑤用企业的资金为雇员购买的住房,不是给投资者购买的,一定归到工资薪金;⑥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要按工资薪金来缴,不能归到股息红利当中,可以分5年递延纳税。科研院所的股权奖励是不征税的;⑦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的奖励,按工资薪金来缴,只不过享受减半征收。

2、归到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税目的特殊收入:①不是以“图书、报刊”形式发表的作品,而是翻译、审稿、书画等作品,得按劳务报酬税目缴纳,不能按稿酬;②不是在自己的单位任职,而是在别的单位兼职,获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税目缴纳;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收入不是工资,而是佣金收入,要归到“劳务报酬”税目,只是在缴税时可以比照工资的计算方法。

3、归到分类所得中“财产转让”税目的特殊收入(缴税时都实行“差额”计税):①股票转让与股权转让,都归到财产转让税目里;②住房转让(卖自己的住房);③处置债权;④投资终止收回的款项;⑤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视为财产转让。

4、归到分类所得中“股息、红利”税目的特殊收入:①法人企业为股东购买汽车、住房,视为对股东的红利分配;②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情况下,视为对股东的股息红利分配,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除外。

5、归到分类所得中“偶然所得”税目的特殊收入:①正常的中奖;②给您的不竞争款项(竞业禁止);③与销售无关的赠送给您的礼品;④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赠的房屋(特定情形除外)。

这里主要说的是“定性”问题,也是难点。至于如何算税,需要大家多加练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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