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
昨天3月24日,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文件就出来了,可以说有点巧,但是也不巧。
马上年第一季度就要过完了,第一季度延续去年1%的优惠政策,而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问题也要落实,那么对小规模的优惠政策肯定要落地的。
通告用两句话代替变更内容:
1、3%减按1%的政策截止到年3月31日了。
2、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具体落地政策就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就是免征增值税。
其实这个政策对于全国其他地方还比较新,但是对于湖北地区的企业来说,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年的政策跟这个是一模一样的。
接下来说说对全国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1.第一季度施行的增值税1%肯定是取消了,4月1日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免税了。
2、增值税1%虽然取消了,但是前期优惠没有停止,之前是3%减按1%,现在是免征增值税。
3、从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部免税,也将不再受季度45万的额度限制,年收入最高限额变成万元。但是如果你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税率将还是3%。这一点与前期1%有较大区别。
4、如果客户需要专票,我们开具了部分专票,那么我们只需要将专票部分的缴纳3%的增值税,小规模同时开具的普票不受影响,还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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