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备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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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先后收到全国22家医疗机构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提交的23项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备案申请,目前有浙江大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四个项目先后在国家两委局完成备案(表1)。
表1: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备案项目
序号
项目
机构
1
宫血干细胞治疗-nCoV病毒导致的急性肺损伤(肺炎)的临床研究
浙江大医院
2
人胚干细胞来源M细胞(CAStem)治疗重症新型冠状病毒(-nCoV)肺炎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首都医科医院
3
人胚干细胞来源M细胞(CAStem)治疗重症新型冠状病毒(-nCoV)肺炎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哈尔滨医院
4
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重症及危重症肺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研究
医院
5
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随机、对照临床研究
广州医院
(截止年3月19日)
鉴于目前申报情况,就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备案提出如下几项注意事项:
1、医疗机构在申报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备案时,一律采用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在线申报,备案完成后再寄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2、各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地区疫情控制情况和现存病例情况,理性提出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备案申请。各医疗机构在申报备案和各省两委局在审核时应审慎考虑机构是否具备开展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的条件,如是否为新冠肺炎定点收治机构、是否还有足够的病例供研究。
3、为避免资源和力量分散,建议目前病例集中的地区应加强协调,组织多中心临床研究,集中力量,争取在疫情结束前完成1-2项具有良好设计、科学性强的临床研究,为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提供循证医学证据。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gdnfw.com/fyzd/10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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