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课堂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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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1、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2、特点

(1)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较为复杂

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3)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A、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b.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c.中药材的种植;

d.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e.牲畜、家禽的饲养;

f.林产品的采集;

g.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h.远洋捕捞;

B、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b.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

享受条件: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

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万元但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三、企业所得税被忽视的税收风险?

风险一

买一赠一等组合方式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风险二

企业发生股权转让,何时确认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风险三

预收跨年度租金,何时确认收入?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风险四

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五

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二条规定,国税发〔〕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说,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应该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六

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目前,税法对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确认其他收入,并没有量化时间为三年以上的规定,公司如有证据显示该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确属于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可以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风险七

企业将产品用于市场推广,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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