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缴纳个税,投资期越长规模越大



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这一政策加大了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创投基金个人合伙人税负将只减不增。年1月24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创投税收新政正式落地!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四、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投资期越长、投资规模越大、收益越多,按新政应缴个税越少

以合伙形式存在的创投基金,其有限合伙人如何纳税,自年合伙制基金被引入中国以来,一直是业内争论的话题。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对于两种核算缴税方法,可以从合伙人的收入所得进行比较。如果基金投资规模大、收益所得高,可以考虑按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基金投资规模小、收益所得少,可以考虑按5%-35%缴纳个人所得税。两种核算缴税方法,可以鼓励创投企业扩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长期稳定投资。投资期越长、投资规模越大、收益越多,按20%税率应缴纳的个税就会越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个人合伙人从创业投资基金中获得的两类所得的金额不同,适用不同应税项目的税负也有差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允许个人合伙人根据税负轻重进行自主选择,这对于稳定创业投资个人合伙人的税收负担,鼓励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项政策给予创投企业投资者税收优惠,降低其投资成本,进而达到鼓励创投企业投资的目的,有利于科技创新。

安永大中华区私募基金业务税务主管合伙人赵伟见表示,该政策对创投基金个人合伙人从创投基金取得收益的税务处理提供了更有弹性的选择,创投基金的个人合伙人或可因应其投资收益的预期,评估及选择可能较为有利的计税方法。从而在该政策下可能可以提高投资创投基金的税负效益,也有利于在低税负环境下进一步促进创投市场发展。

来源:创业资本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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