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

非居民企业

设立机构场所,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设立机构、场所,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未设立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类型,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按照交易活动或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关于所得来源地,股息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转让动产所得,按转让货物或资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适用10%),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减按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15%,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从事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业务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减按10%,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6年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内的股息所得,实际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适用25%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取得所得,适用20%的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来自于境内的所得适用15%的优惠税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适用10%的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取得所得,适用20%的优惠税率;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适用25%的税率。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转载请注明:http://www.gdnfw.com/fyyf/14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