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创造中国台湾经济奇迹史下



台湾时期蒋介石和陈诚

一.大力提倡城市平均地权

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思想源于19世纪末美国经济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亨利.乔治的“单税论”,亨利则得自西方社会的教训。由于资本主义发展,城市工业,商业,交通业的发展,地价迅速大幅提升,地方的获益也迅速大幅提升。孙中山认为,地价提升,功在全社会,地主并无寸劳,不应享有地价大幅提升之利。他主张,首先由地主自报地价,政府按值百抽一的原则征收地价税,其因工业,商业,交通业发展而增加的利益应该归之于社会,为全民共享。这一做法,孙中山称之为“涨价归公”。自”自报地位”至“照价征税”,“值百抽一”至“涨价归公”,这一整套做法合起来被称之为“平均地权”。孙中山设想,中国发展起来之后,土地价格普遍大幅上涨,仅征收增长的地价这一部分即已获资巨大,足够为社会,为全民造福而有余,不再需要征收其他各税。孙中山认为,这就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年12月17日,孙中山在《答复某友人函》中之所以称“所询社会主义”“弟所主张者为平均地权”,即是为此。只是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刚刚起步,广大农村的地位难以迅速提升,而广大农民的无地少地,不得不受地方剥削之苦则迫切需要解决。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在广东提出“耕地有其田”的主张,企图使农民有田可耕,而地主也不受损失,他的“平均地权”思想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蒋介石败退台湾后,首先通过陈诚,在农村实行“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和“土地改革”,实现了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前提和条件,紧接着的问题必然是在城市实行“平均地权”,解决因资本主义发展,地价飞涨而造成的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

年2月,蒋介石手令陈诚:“本年应即筹备都市土地改革,遵照国父平均地权原则,参酌当地实际情形,拟定具体办法,务限本年下半年度,筹备完成。一面宣传晓谕,一面实施为要。”这里,蒋介石显然过于乐观。地市土地问题远较农村土地问题复杂,涉及产权变更,用途变更,城市发展等多方面的问题,与其相关的利益也远较农村土地复杂和广阔,不是短期内靠一纸行政命令就可以奉行无阻的。

年8月26日,蒋介石命令公布《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条例》。年1月19日,台湾省政府公布《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条例台湾省施行细则》,要求在年6月底之前完成申报地位等项工作,8月1日开征土地增值税,9月1日开征地价税。至年5月,全台已有60处都市地区开始推行。在这一过程中,台湾当局发现原订《规程》及《细则》,均有不尽适宜,碍难实行之处。至年,前后共修改三次。年8月,台湾全省申报地价率达到97.06%,其中三分之一地区高达百分之百。年,国民党“十全大会”召开,为制止土地垄断投机,地利公享,由国民党中央出面,向会议提出《策进全面实施平均地权及贯彻实施耕者有其田纲领草案》,经过多人讨论,决议重申:土地因社会进步与改良而自然增涨的地价,应属公享;土地所有权移转时,以累进税率的方式对涨价部分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一决议,被认为“进步之处甚多”。会后,“行政院”会同有关机关及人士再加详审,商定《全面实施平均地权确定地价政策及地价税与土地增值税标准》,于年送交国民党中党会通过,再修订为《平均地权条例》。一直到年5月25日,才函请“立法院”三读审议,于年2月2日公布施行,此时,离蒋介石去世已经快两年。

蒋介石将办理都市“平均地权”视为“建设三民主义模范省的土地改革之最后一步”。因此始终高度关心。仅以其台湾时期日记为例,有关记述即达26次之多。最早如年,将“都市土地实施平均地权”列为“台湾省中心工作”的第7项。年9月1,要求“从速办理”都市“平均地权”手续,4天后,要求“限期”完成都市“地籍整理”。同年12月16日称:“都市平均地权之实施计划,尚未着手完成,明年1月又不能举办矣。应严加督导,限于明年7月以前筹备完成也。”

蒋介石之所以如此紧迫地关心都市“平均地权”,其目的在于将实行这一政策所得的“社会财富”用于“全面创建社会福利事业”,例如“国民住宅的兴建,医院的设立,劳工福利的照顾,科学教育设备的充实”等等。年12月19日,他曾特别提出,目前财力不足,依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都市平均地权税款的增加收入,其重点优先用于解决民众居住问题(国民住宅类似于保障房。蒋的平均地权充分扼制了高房价,高地价问题。又将社会财富分配了给中低收入群体,提高了社会福利和公共交通等设施。很值得借鉴-笔者注)。

也还应该指出的是,蒋介石的这些说法和做法,其终极目的则都在于争取民心,巩固其在中国台湾的统治。年7月7日,蒋介石到国民党中常会听取相关报告,其后所写日记将这一点讲得很清楚:“到中央常会,听取立法委员对《都市平均地权法》审议之报告,其质难甚多,讨论二小时半乃作结论与决议,并增加涨价归公,供应社会福利之用一章,此于社会福利政策之宣示,对民心亦可鼓励其拥挤政府之措施也”。国以民为本。争取“民心”,这是任何政权都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蒋介石以改善“社会福利”为赢取“民心”的方法,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孙中山主张将由于社会发展所增益的地价“归公”,但是,他并未提出具体办法,因此无法可依,无律可循。台湾当局提出征地“土地增值税”,这就为解决“涨价归公”找到了具体可行的办法。蒋介石对此高度肯定。年6月7日,他研究中国税收史后,在日记中写道:“总理当时所说的地价税,余以为即今日之增值税。以当时我国只有地契税与田粮(即地丁税),即所谓‘值百抽一’之田税,并无所谓‘增价归公’之增值税也。今日之土地税乃等于昔日‘值百抽一’之田粮,而契税犹似今日土地买卖转让时报价之据之增值税的基础,惟当时之契税并不以其土地涨价而照价增税之法耳。”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商业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发展使城市地价经常突飞猛进,形成飙升之势,这样,有些人就可能在短期内暴富。孙中山举例说,某富翁原来用元买得一块地皮,并未加工改良,突然坐享其成,得了几千万。蒋介石对此在日记云:“今日交通发达,尤其都市地价增速,如不用增值税,则地方暴富,使社会贫富更为不均,造成乱象,自非改革税法不可!”为了台湾社会的稳定,他决心对台湾的“税法”进行改革。次日下午,他排除各务,“专事研究平等地权,节制资本之实施方法”。

蒋介石觉得,孙中山的遗教使他找到了一条提高“人民福利”,实行“均富”的道路。日记云:我台湾实行三民主义,乃以土地为其建立三民主义模范省之资本,先使人民耕者有其田,奖励其生产,发展交通以开辟土地,今日将实行都市平均地权,增加地价与税收以为建设资本之基础,而以人民福利与均富为宗旨,故台湾建设今日之稍有成就者,实以总理平均地权之遗教所赐也。

为了台湾贯彻孙中山的有关“遗教”,蒋介石很用心。年1月30日日记云:“都市平均地权执行不力,应加强责任心”。3月24日再记云:“策进全面平均地权”。凡此,均可见其贯彻孙中山思想的积极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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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的重新解释与“民营经济”的发展

经济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将台湾建设为“模范省”,经济建设自然是肯綮。

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属于“混合经济”型,既不是单一的私有经济,也不是单一的公有经济,而是主张“个人企业”和“国家经营”并举。早在至年期间完成的《建国方略》中,他就提出:凡可以委托个人,较国家经营更为适家的企业,任由个人经营,国家奖励,并以法律保护;凡不能委托个人,“有独占性质者”,由国家经营。孙中山所称“个人企业”,后来通称“私营经济”或“民营经济”。在年1月的国民党“一大”宣言中,孙中山又有“节制资本”的提法。至于如何“节制”,“一大”宣言仅有“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一句,并未对“私人资本”的规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做出规定。年9月,蒋介石在峨眉军官团讲演《国父遗教概要》,将“节制私人资本”与“发达国家资本”的原则归纳为4条:1.允许并保护私人企业;2.限制私人资本以预防其操纵国民生计;3.凡企业之有独占性质者,由国家经营;4.私人能力不能举办者,由国家经营。上述各条,同样对规模,比例等问题没有限制。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继续贯彻孙中山的混合经济方针。年9月1日,蒋介石著文提出,要依据民生主义的原则决定国民经济政策,“使一般民众不受垄断投机的操纵,各行各业都得有均衡合理发展的机会”。他表示:“国营事业应加整顿,民营事业应加扶植,以求生产的加速增进。”但是由于孙中山有过“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的说法,因此,有关方面对发展台湾的“个人企业”不无顾虑,议论纷纷,经济界出现两派辩论。陈诚和尹仲容支持“民营化”,“经济部次长”张静愚则致函尹仲容,声称民营化侵蚀国民党的统治基础,影响国民党在台湾的生存。年春末,工业委员会的年轻幕僚突然接到上面指示,要求设法解套,并称有关“说帖”要呈给“层峰”参考。接到任务的年轻幕僚们苦心思虑,终于找到了结说法:孙中山所谓“节制资本”的“节制”,意为“调节管制”,而不是“限制”。据相关人士回忆,蒋介石曾在公开场合澄清孙中山理论中含混不清的地方,以“均富”的概念来阐释民生主义,并说明“节制私人资本”中的“节制”,指的是“调节管制”而不是“限制”。

年11月12日,国民党召开七届三中全会,陈诚做施政报告称:“我们认为凡是可以让人民经营的事业,应该尽量开放民营。这不仅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铲除官僚资本病根(指孔祥熙等为首的贵族资本-笔者注)的一个有效办法。”年7月22日,蒋介石在日记云:“总理所言节制资本之意,实指平均地权一项而言,并非为工商企业发展经济资本而加以限制之旨也。”年10月5日,蒋介石约严家淦谈“企业自由”政策。蒋介石的上述日记和他与严家淦的谈话表明,蒋接受了年轻幕僚的解释,发展“个人企业(民营企业)”的理论绳索被解开。这样,台湾的民营企业就得到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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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代化经济体系”与高雄等地“加工开发区”的建立

自年起,台湾推行经济建设四年计划。年至年为第1期,计划重点为:增加农工生产,促进经济稳定,改善国际收支。年至年为第2期,计划重点为:增加农业生产,加速工矿业发展,扩大出口贸易,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国际收支。年至年为第3期,计划重点为:维持经济稳定,加速经济成长,扩大经济基础,改善投资环境。年至年为第4期,计划重点为:促进经济现代化,维持经济稳定,促进高级工业发展。

可以看出,从这一期,台湾当局将经济现代化作为目标。蒋介石在《台湾省光复20周年纪念告全省同胞书》中宣布:其目的是“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使本省逐渐进入工业化的经济领域,并继续农村’耕者有其田’之后,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推行民生主义社会政策,全面创建社会福利事业,提高全省同胞生活水准,迈向三民主义模范省的里程”。年至年为第5期,计划重点为:维持物价稳定,扩大输出,扩建基本设施,改善工业结构,促进农业现代化。要求平均经济成长率为7%,物价平均上涨率上限为2%-3%(这避免通过物价上涨来带动经济增长,保证了民众收入-笔者注)。

蒋介石重视经济建设计划的制订和执行。年,他在“本年工作总目标”中特别写下“台湾经济自立四年计划之开始”等文字,又在国民党七届二中全会上称之为“走向工业化的第一步”。年12月27日,他在“革命实践研究院”提出,明年一定要“订定一个电气化,工业化的具体计划”“脚踏实地的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切实洽商,通力合作,克服所有困难,如限完整这个“十分重要的自力更生计划”。年11月,国民党召开八届五中全会,蒋介石报告,特别提到第3期经济建设计划,要求台湾“循着三民主义模范省的道路,稳健的再建设,再进步,再发展”。年2月,第3期《经济建设四年计划》完成。台湾的经济发展成长率已达每年7.4%以上;国民所得,超过3倍;虽然美援停止,但入超已经转为出超。因此,蒋介石已可宣布:“每一人民,皆能足衣足食,无虞匮乏”。甚至大言台湾“已经成为一个民生康乐,安全幸福的干净乐土”。

第6期计划原为“行政院”国际经济合作委员会设计。蒋介石曾参与这一期计划的制订,其年1月6日日记云:“手拟第5期经济建设计划,国民每人所得与每年经济率百分之十以上的目标”。比较相关的资料可见,蒋介石原来要求的增长率较高,计划确定的增长率向低处做了调整,最终完成率则超过了蒋原来的要求,平均经济成长率达12.6%。

现在的高雄加工出口区

台湾农村实行“耕者有其田”后,农村人口过剩,失业严重,加之美国经济援助停止,岛内资金短缺,在经济合作委员会任职的李国鼎等人于是提出“出口导向”的经济政策,主张建立经济特区(年广东深圳成为大陆第一个特区-笔者注),企图融合自由贸易区,免税区与工业区等功能,以拓展对外贸易,吸引工业投资,引进最新技术,增加就业机会。年1月,李国鼎所拟《加工出口管理条例》经“立法院”三讯通过。1月30日,蒋介石公布实施。年12月3日,台湾也是全球第一个加工出口区在高雄中岛半岛建立,面积68.36公顷。该特区最初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起步,逐渐发展技术密集,高附加价值的产业,如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电脑零组件等,成为全球加工出口区的最佳典范。年,楠梓,台中加工出口区相继建立。为台湾的经济起飞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中国台湾科技之父—李国鼎

对高雄出口加工区,蒋介石给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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