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研究,药监局只批准了10款,其余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第一财经编辑:云中鹿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出手,整顿新冠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中的乱象。4月3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发布了一则通知:关于抓好《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的通知》落实工作的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要求,已经开展(首例受试者已入组)但尚未完成的临床研究,医疗机构应当自本文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立项、登记并上传信息等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医疗机构,不得继续开展临床研究工作。据悉,为了找到有效的治疗新冠肺炎药物,全球都掀起了找药大行动。这场“科研行动”,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网站显示的最早时间1月23日,“一项评价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治疗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住院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随机、开放、对照的研究”。截至4月3日,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展开的相关新冠肺炎的研究达项,其中上市后药物有63个临床试验在进行。但是事实上,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只有10款药物,包括新药瑞德西韦。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一度有73种药物在各个医疗机构进行“超说明书”使用,而这些研究尚未通过国家药监部门的批准。“对于老药的超适应症使用,是属于医生的处方权,但是不能作为药物申请增加适应症的研究数据,如果一款老药需要增加说明书适应症,需要重新走程序,拿到临床试验批件,临床批件前的数据无效。因为药品临床试验需要严格执行双盲试验。”一位药物专家表示。另据《第一财经》梳理,参与新冠肺炎临床试验的数据中,涉及的药物有血必净注射液、糖皮质激素、热毒宁注射液、宫血干细胞、参芪扶正注射液、八宝丹、金银花汤剂、金银花口服液、香雪抗病毒口服液等药物。在2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吴远彬回应称,太多的药物试验也可能存在浪费资源的问题,甚至可能影响患者的治疗。对于数量庞大的“科研行动”,国务院终于出手治理。《通知》要求,临床研究实行医疗机构立项审核制度。临床研究须经医疗机构审核立项,医疗机构应与临床研究负责人签订临床研究项目任务书,并在3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临床研究备案,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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